保本≠绝对不损失
中国银监会曾有规定:禁止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出现“保证固定收益”、“100%保本”等字样。这也就是说,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照样有风险。
有些银行理财产品冠以“保本”的名号,给人一个直接的感觉是--投资这类理财产品,本金有保障,不会损失。但实际上,却有可能损失本金,而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这可能是大多数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的。
例如,热衷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郑小姐,看到某银行有一款叫着“稳得利”新股申购型人民币理财产品(半年期),产品类型被称作固定期限理财产品(保本策略型),预期收益率(年)3.6%至9.8%。这种宣传,让郑小姐认为购买此产品,不仅本金肯定可以保全,而且收益率最差是3.6%,最好能达到9.8%。但郑小姐的一位银行朋友告诉她,购买这类理财产品要特别留意它的风险揭示内容。
该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为:“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;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仅供客户参考,并不作为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;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。”银行这样揭示风险,那么,这种本金损失的风险是否存在呢?在目前的牛市看来,银行集中资金申购新股是不会赔本的。但这只是特定时期的状况。在2004年,美欣达、苏泊尔和宜华木业3只新股上市当日都跌穿了发行价。显然,新股申购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不是绝对保本的。因此,银行理财产品所称的保本,并不是直观意义上的保本,而只是一种以保本为目的的资产配置方式而已。
另外,有一种叫保本基金的理财产品,也不是投资者想像中的绝对保本。2004年3月份,李先生认购了20万元的银华保本增值基金。2005年6月,他想乘着房价下调的时机,购买一套商品房。由于购房款不足,他决定提前赎回基金。可是到了银行柜台后,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说,因持有基金不足3年,若是现在赎回保本基金是要亏本的。李先生对此疑惑不解:保本基金不是保本吗,怎么还会亏本?保本基金的最大特点就是其担保条款:在满足一定持有期限后,投资人享有本金或收益的保障。银华保本增值基金规定:“投资者在发行期内购买基金,持有3年期满后,可获得100%的本金安全保障……并可免费赎回。”按此规定,如果投资人在3 年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前急需资金,不得不取出保本基金的投资,其本金和收益将不能得到保证;倘若当时市场行情不好,提前赎回就可能造成亏损;同时,还要支付赎回的手续费。因此,保本基金并非一定能保本,它的保本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,投资者在认购时,一定要弄懂其中的规定。
《钱经》支招:
中国银监会曾有规定:禁止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出现“保证固定收益”、“100%保本”等字样。这也就是说,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照样有风险。所以,在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时,要全面阅读其说明,特别要注意其风险揭示。并根据自身的对投资收益的追求程度、风险偏好、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购买此类理财产品。
收益越高≠理财产品越优质
理财产品的好坏,不能光看产品收益率的高低,要靠一系列指标来综合评定--收益率、期限、结构、风险程度、变现难易程度、计息计税方式和投资费用等,它们都是综合判断一款理财产品好坏的重要因素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理财产品好坏,只是一个大数概念。真正衡量一款理财产品,是要结合投资者自身的经济生活实际来看的,在投资时要对自身的财务状况进行一个评估。
例如,去年钟婷看中一款高收益的人民币理财产品,通过多项指标的综合判断,她认为是一个好产品,但只是不能提前终止,也不提供质押贷款服务。钟婷没有结合近期可能要支用资金的实际情况,冲着高收益购买了这款理财产品。但之后不久,钟婷就急用钱,可这款理财产品不能提前终止,也不能质押贷款,她一时没有其它好的融资渠道。无奈之下,她只好向人借了高利贷。结果这款理财产品到期时的收益还略低于高利贷的利息支出,钟婷不仅白忙活一场,花费了不少的精力,还倒亏了近千元。因此,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切记:没有最好的,只有适合的。
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,这是亘古不变的投资真理。银行理财产品往往是通过对资产的分散组合,让客户承担部分风险,以博取较高的收益。有一个典型的高收益伴随高风险的例子。某银行曾推出一款和黄金挂钩的理财产品,说是客户可以得到18%的收益;但前提是一年内金价上下浮动不超过40美元,如果超过,客户只能拿到1%的收益。当时国际市场的黄金价格是每盎司550美元,结果当年金价飚升到每盎司700美元。如此,投资者只拿到了1%的最低收益。
《钱经》支招:
银行的理财产品的收益都是根据概率设计出来的,没有一个定数。所以,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,不能认为收益越高的产品就越好。理财产品的好坏,不能光看产品收益率的高低,要靠一系列指标来综合评定--收益率、期限、结构、风险程度、变现难易程度、计息计税方式、投资费用等,它们都是综合判断一款理财产品好坏的重要因素。 |